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食品苹果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无公害食品苹果的生产和流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5009.11食品中总砷的测定方法 GB/T5009.12食品中铅的测定方法 GB/T5009.13食品中铜的测定方法 GB/T5009.15食品中镉的测定方法 GB/T5009.17食品中总汞的测定方法 GB/T5009.18食品中氟的测定方法 GB/T5009.19食品中六六六、滴滴涕残留量的测定方法 GB/T5009.20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方法 GB/T5009.38蔬菜、水果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8559苹果冷藏技术 GB/T8855新鲜水果和蔬菜的取样方法 GB/T10651鲜苹果 GB/T13607苹果、柑桔包装 GB14875食品中辛硫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方法 GB14877食品中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量的测定方法 GB14879食品中二氯苯醚菊酯残留量的测定方法 GB/T14929.4食品中氯氰菊酯、氰戊菊酯和溴氰菊酯残留量测定方法 GB/T14973食品中粉锈宁残留量的测定方法 GB/T17329食品中双甲脒残留量的测定 GB/T17332食品中有机氯和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多种残留的测定 GB/T17333食品中除虫脲残留量的测定 SN0150出口水果中三唑锡残留量检验方法 SN0334出口水果和蔬菜中22种有机磷农药多残留量检验方法 SN0654出口水果中克菌丹残留量检验方法 ISO8682苹果气调贮藏
3术语和定义
GB/T10651确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要求
4.1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无公害食品苹果的感官要求项目指标风味具有本品种的特有风味,无异常气味 成熟度充分发育,达到市场或贮存要求的成熟度 果形端正色泽具有本品种成熟时应有的色泽 果梗完整或统一剪除 果实横径mm大型果≥70 中型果≥65 小型果≥65
4.2理化要求 按GB/T10651执行。 4.3卫生要求 无公害食品苹果的卫生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无公害食品苹果的卫生指标单位为毫克每千克
序号 项目 指标
1 滴滴涕 ≤0.1 2 六六六 ≤0.2 3 杀螟硫磷 ≤0.5 4 敌敌畏 ≤0.2 5 乐果 ≤1 6 马拉硫酸 不得检出 7 辛硫磷 ≤0.05 8 多菌灵 ≤0.5 9 氯菊酯 ≤2 10 抗蚜威 ≤0.5 11 溴氰菊酯 ≤0.1 12 氰戊菊酯 ≤0.2 13 三唑酮 ≤1 14 克菌丹 ≤5 15 敌百虫 ≤0.1 16 除早脲 ≤1 17 氯氟氰菊酯 ≤0.2 18 三唑锡 ≤2 19 毒死蜱 ≤1 20 双甲脒 ≤0.5 21 砷(以As计) ≤0.5 22 铅(以Pb计) ≤0.2 23 镉(以Cd计) ≤0.03 24 汞(以Hg计) ≤0.01 25 铜(以Cu计) ≤10 26 氟(以F计) ≤0.5
5试验方法
5.1感官指标的检验 按GB/T10651规定执行。 5.2理化指标的检验 按GB/T10561规定执行。 5.3卫生指标的检验。 5.3.1六六六、滴滴涕 按GB/T5009.19规定执行。 5.3.2杀螟硫磷、敌敌畏、乐果、马拉硫磷 按GB/T5009.20规定执行。 5.3.3辛硫磷 按GB14875规定执行。 5.3.4多菌灵 按GB/T5009.38规定执行。 5.3.5二氯苯醚菊酯 按GB14879规定执行。 5.3.7溴氰菊酯、氰戊菊酯 按GB/T14929.4规定执行。 5.3.8三唑酮 按GB/T14973规定执行。 5.3.9克菌丹 按SN0654规定执行。 5.3.10敌百虫、毒死蜱 按SN0334规定执行。 5.3.11除虫脲 按GB/T17333规定执行。 5.3.12三氟氯氰菊酯 按GB/T17332规定执行。 5.3.13三唑锡 按SN0150规定执行。 5.3.14双甲脒 按GB/T17329规定执行。 5.3.15砷 按GB/T5009.11规定执行。 5.3.16铅 按GB/T5009.12规定执行。 5.3.17铜 按GB/T5009.13规定执行。 5.3.18镉 按GB/T5009.15规定执行。 5.3.19汞 按GB/T5009.17规定执行。 5.3.20氟 按GB/T5009.18规定执行。
6检验规则
6.1检验分类 6.1.1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是对产品进行全面考核,即对本标准规定的全部要求(指标)进行检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a)申请无公害食品标志或无公害食品年度抽查检验; b)前后两次出厂检验结果差异较大; c)因人为或自然因素使生产环境发生较大变化; d)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或主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 6.1.2交收检验 每批产品交收前,生产单位都应进行交收检验,交收检验内容包括包装、标志、感官要求,检验合格并附合格证的产品方可交收。 6.2检验批次 同一生产基地、同一品种、同一成熟度、同一包装日期的苹果为一个检验批次。 6.3抽样方法 按GB/T8855规定执行。以一个检验批次为一个抽样批次。抽取的样品必须具有代表性,应在全批货物的不同部位随机抽取,样品的检验结果适用于整个检验批次。 6.4判定规则 6.4.1感官指标 6.4.1.1当一个果实存在多项缺陷时,只记录其中最主要的一项。单项不合格果的百分率按式(1)计算。各单项不合格果的百分率之和即为总的不合格果百分率。 X=m1/m2(1) 式中: X——单项不合格百分率,单位为百分率(%); m1——单项不合格果的数量,单位为千克或个(kg或个); m2——检验样本的果品数量,单位为千克或个(kg或个)。 6.4.1.2在整批样品总不合格果率不超过5%的前提下,单个包装件的不合格果率不得超过10%,否则即判定该样品不合格。 6.4.2理化指标 有一个项目不合格,即判定该样品不合格。 6.4.3卫生指标 有一个项目不合格,即判定该样品不合格。
7标志
无公害食品苹果的销售和运输包装均应标注无公害食品标志,并标明产品名称、数量、产地、包装日期、生产单位、执行标准代号。
8包装、运输、贮存
8.1包装 选用钙塑瓦楞箱和瓦楞纸箱为包装容器,其技术要求应符合GB/T13607的规定。包装容器内不得有枝、叶、砂、石、尘土及其它异物。内包装材料应新而洁净、无异味,且不会对果实造成伤害和污染。同一包装件中果实的横径差异不得超过5mm。各包装件的表层苹果在大小、色泽等各个方面均应代表整个包装件的质量情况。 8.2运输 8.2.1运输工具清洁卫生,无异味。不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运。 8.2.2装卸时轻拿轻放。 8.2.3待运时,应批次分明、堆码整齐、环境清洁、通风良好。严禁烈日曝晒、雨淋。注意防冻、防热、缩短待运时间。 8.3贮存 8.3.1无公害食品苹果的冷藏按GB/T8559规定执行。 8.3.2无公害食品苹果的气调贮藏按ISO8682规定执行。 8.3.3库房无异味。不与有毒、有害物品混合存放。不得使用有损无公害食品苹果质量的保鲜试剂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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